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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行政院發展台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政策構想,利用桃園國際機場現有設施,優先發展航空貨運轉運中心,吸引跨國企業來台設立營運基地,以帶動相關高附加價值製造業與服務業的發展。選定機場鄰近地區優先規劃「桃園航空貨運園區暨客運園區(大園南港地區)特定區計畫」(即桃園航空城先期發展計畫)。開發後取得貨運園區及航空客運服務專用區土地,並提供完善之客貨運服務設施用地,以奠定台灣在亞太地區空運地位及轉運機能,同時並帶動桃園地區之繁榮發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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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段徵收面積:221.2835公頃
(貨運園區:44.5874公頃;客運園區:176.6961公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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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貨運園區特定區:
1.東以大園鄉行政轄區界線為界。
2.南以台北至桃園國際機場捷運系統預定路廊為界。
3.西以南崁溪東岸河川治理線為界。
4.北距北跑道禁建區南側約50公尺為界。 |
(二)客運園區(大園南港地區)特定區:
1.東以雙溪左岸、長發工業區及長發小鎮社區邊境為界。
2.南以桃園國際機場北跑道北移後65分貝等噪音線北側為界。
3.西以桃40號道路西側境界線及大園鄉行政轄區界線為界。
4.北以台15號省道南側道路境界線為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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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公告徵收:88年05月12日
2.公共工程施工:
(1)客運園區:90年12月至95年1月
(2)貨運園區:90年11月至92年7月 |
3.抵價地分配:
(1)第1次:92年10月至12月
(2)第2次:92年12月至93年1月
(3)第3次:93年6月 |
4.抵價地點交:93年8月至9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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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區段徵收取得客運(197公頃)貨運(公頃)園區土地,其貨運園區土地,由BOT廠商遠翔公司進駐開發,提供企業物流、運籌、儲運等功能,另客運園區劃設客運專用區作為旅館、會議中心、展示中心、航空訓練等使用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已進駐成立北區航管訓練中心及航空科學博物館;另規劃商業區、住宅區等用地,並保留區內三處較大埤塘及施作灌溉溝渠以塑造親水景觀環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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